宠物店无资质却注射疫苗 我县查处一起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案

  苍南新闻网3月27日消息:近日,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经过一宠物店门前,看到广告牌上有宠物疫苗字样。执法人员立即进店检查。
经检查,该宠物店未办理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,在经营场所发现了若干针头,销售小票上有卫佳伍疫苗、卫佳捌疫苗、狂犬疫苗等收费记录。该宠物店已经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行为,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。
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“本办法所称动物诊疗,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、诊断、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。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“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,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。”依据法律规定,动物免疫和绝育手术的经营活动都属于诊疗活动,必须要取得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。
动物诊疗涉及宠物健康也涉及居民健康,事关民生问题,受到社会广泛关注。下一步,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对动物诊疗行为的全方位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。(通讯员 姜溯宝 易湘蓉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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